「C朗」急了,「三萬就三萬。」
我搖搖頭,「你拒絕了三萬,兩萬八才對。」
他悔得臉色一陣紅一陣青。
我暗暗失笑,作為一個樣貌平凡的中女,論感情我處於劣勢,可是談生意,卻是我的強項。我是個成功的紅酒商人,一旦決定把浴缸中這個男人視作一瓶紅酒或任何一件商品,遊戲就向着我希望的方向發展了。「C朗」的故事又一次證實,一個人,永遠不應該去做自己不擅長的事。他要是跟我談感情,就穩操勝券了。真奇怪,他居然選擇了跟我做生意。
我說出我的要求:「逢周日陪我,隨傳隨到,暫定半年,半年後,視乎我心情續約或換人。」
「會視乎我的表現調整薪酬嗎?」
我撇撇嘴,「你那兩道板斧又不是獨門秘技,是男人都會吧?大把男人想做你份工。」
他離開浴缸,望着鏡中的自己,突然說道,「我知道大把男人想做這份工,但不是每個男人長着我這樣的面孔。」
我仰頭笑了,「面孔是迅速貶值的資產,如果你單靠一張面孔,不用半年,我就會對你生厭,然後去尋找新的面孔。」
他感到了一絲危脅,臉部肌肉僵硬地抖動了一下。
我在心中笑了出來。笑完後,又覺得悲哀,替我們兩個人感到悲哀。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,可是,用我的智慧去換取金錢,用金錢去換取我想要的生活用品,似乎已成了常態。現在,愛情也被列入到清單上了。
「C朗」問我,「今天晚上有甚麼活動嗎?要不要我陪你?」
今晚我打算去飲酒,本來想讓他陪我,但我突然想起來,現在,我是他的僱主,毋須在感情上或者行為上忠實於他,我完全可以一個人去駱克道,找個年輕鬼佬輕輕鬆鬆灌幾杯啤酒。
「不用了。」我說。
有錢真好,錢買到了自由。
高慧然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