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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人差事:新渠道讓市民抒怨氣
警方應監警會建議檢討現行投訴警察機制後,於上月起新設「反映不滿」的方式處理投訴,市民如對警務人員有不滿,可選擇這新方式處理,快捷地將意見交予當區負責人跟進。若市民其後改變主意,亦可要求重新以正式投訴方式展開調查。但這投訴方式只適用於性質輕微及抒發不滿的投訴。
這新設的投訴方式,投訴人可免卻錄取口供,其不滿記錄將交回當區指揮官處理。投訴警察課會每月向監警會提交個案列表,監警會可提出疑問和質詢,計劃將於實施六個月後作檢討。
根據投訴警察課資料顯示,約八成投訴屬性質輕微,如態度欠佳、講粗言穢語等。監警會委員方敏生表示,以往市民作「正式投訴」後,投訴警察課會詢問投訴者會否選擇簡便方式解決,抑或選擇作全面調查。由於選擇簡便方式,投訴人就「無得返轉頭」,要求重新展開全面調查,令不少投訴者被迫選擇全面調查,「其實唔少投訴人唔想花太多時間去投訴度,而且只係想表達不滿,新方法就可以滿足呢種需求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