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 05 24 FR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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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機囚終身 的士情殺案 曾當警員 因非禮被炒
被告溫劍聰
死者余惠玉

現年45歲的被告溫劍聰,聞判後木無表情。控方指,被告中五程度,於88年至95年期間任職警員,但因干犯非禮罪被判監10個月,被告遭革職後轉行當的士司機,曾多次違反交通規例,包括無牌駕駛。被告早前承認誤殺罪,但經七天審訊後,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名成立。

探員指被告故佈疑陣

案情指,被告於2010年10月27日凌晨在鴨脷洲利南道海水抽水站外,將被扼頸至不省人事的25歲女文員余惠玉拋落大海,令她溺斃。至當日早上7時,有人發現死者半裸浮屍在對開海面。
律師求情指,被告一直深愛女死者,只因被死者激怒才錯手殺人。但法官判刑時質疑被告謂「只有你知道當時發生甚麼事」,認為只是被告一廂情願迷戀死者。
負責調查本案的探員透露,被告犯案後曾故佈疑陣,他先在的士上扼暈死者,再致電死者的手提電話;到將死者拋下大海後,又多次致電及發訊息給死者,營造欲找尋死者不果的假象。死者屍體被尋獲後,他更自告奮勇接載死者的家人親友前往警署報警及認屍。
探員循例向被告錄取證人口供,惟發現當中有疑點,並查得死者遇害前曾致電被告,而被告的士亦曾在案發現場出現。
警方其後化驗的士,在車尾廂發現死者所穿外衣的纖維,於是將被告拘捕,被告終在警誡下承認犯案。